空转一年广东已具备房地产税开征条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2:20 每日经济新闻 | |||||||||
除试点外,其他地区的摸底工作还没有开始 胡念飞 NBD北京报道 财政部一内部人士昨日向记者介绍,经过房地产税在广东的空转”试点调查,广东已经完全具备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但离真正的开征还远。
这位财政部人士介绍,目前房地产税在广东的“空转”试点工作进展非常顺利,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现在整个广东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已被摸得非常清楚,广东已经完全具备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 这位人士透露,当初之所以选择广东作为试点,主要的原因是,广东的房地产市场非常成熟和发达,而相比于同样发达的上海、北京等城市,广东有的地区又有相对欠发达的房地产市场。选择在广东试点,具有广泛的全国意义。 为了更全面了解房地产税的运行情况,财政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起在北京进行了试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课题组成员、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教授倾向于认为,广东的试点工作仅是一种调研性质的试点,虽然摸清楚了广东房地产的情况,但离真正的开征还远,现在只能说到了积极推动开征房地产税的时候了。 财政部的内部人士也分析,正如此前一直传言燃油税就要开征一样,虽然开征的条件已经具备,但实际上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开征的。在开征房地产税之前,需要对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摸底,而各地市场情况不一样,摸底需要一定的时间。除了试点以外,其他地区的摸底工作还没有开始做。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20日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