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孙晓胜) 记者21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但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贷款,最低还款额不做调整。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李持缨介绍,自今年3月17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利率上调幅度为0.18%。具体调整情况
为:1-5年(含5年)期利率由原3.78%调整为3.96%,5-30年(含30年)期利率由原4.23%调整为4.41%。对于今年3月17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3月1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3月17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李持缨介绍,对于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还款额将保持不变。北京今年1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自由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是指公积金中心在与借款人商定个人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个人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情况下可自由选择每月还款额度。
李持缨解释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制定自由还款方式的最低还款额时,已经考虑到利率调整的因素,为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偿还贷款,暂不调整自由还款方式的最低还款额。据介绍,北京市还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罚息利率进行了调整,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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