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拖欠民工工资 南昌建立欠薪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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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10: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3月21日电(记者 李兴文)为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南昌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着手建立欠薪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必须向农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及时向劳动部门报告,同时作出还款计划,限期补发;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将被追究责任。 据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战建军介绍,近两年劳动监察发现,农民
为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南昌市政府要求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开工的项目工程严格管理,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要暂停有关事项的审批,并责令其暂停在建项目施工。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工程不予验收,同时还要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一旦发生欠薪事件,施工企业要及时上报,并对农民工做好解释工作,否则将受到严肃追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