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风险须加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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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00:37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高初建20日北京报道】 魏加宁建议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以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在今天召开的“2005年中国金融形势预测、分析与展望专家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魏加宁研究员指出,当前要注意地方政府的一些投资倾向,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魏加宁说,过去的一年是凸现出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一年。因为,在去年的宏观调控中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比如,所谓“经济过热”是谁拉动的?是民营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在他看来,地方政府作为事实上投融资主体很难约束,中央要“限”的项目与地方要上的项目事实上有利益冲突。在一些地方存在着“博弈”心理,即,那些“听话”的,“跟着宏观调控走”的,可能会吃亏,而自行其事的项目,干了就干了。与此同时,银行贷款也有一种倾向,倾向于向国有企业、向有地方政府背景的项目集中。因此他提醒,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要防范地方财政的风险,应注意到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债务缠身。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魏加宁认为原因很复杂,其中原因之一是我们的整个调控机制体系不完善,中央的一些有关部门对地方的实际状况、实际需求了解的不准确、不真实,一些政策的制定过程也不够公开透明,“上下脱节”。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地方发展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他认为,地方政府承担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这三大任务,压力很大,但事权、财权不协调。因此他建议,应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增强其自身发展的能力。 有分析人士认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确实是完善地方投融资机制的有力措施。然而,将地方财政风险转为债券风险之后,对地方政府驾驭经济的能力将是更大的考验。事实上,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往往是追求政绩的表现,而与投资资金来源无关。解决这一类问题不仅需要经济体制的改革,更需要政治体制改革去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