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虚开票案涉27省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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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10:04 新京报 | |||||||||
248份检察建议书发往涉案各地,有望挽回税收110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剑锋 通讯员刘颖)昨日,大兴检察院向全国171家国税局发出248份建议书,通报此前案值逾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据悉,此举有望挽回逾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昨日下午,大兴检察院人员首次披露此案称,犯罪嫌疑人焦某与周某等4人,用伪造的身份证等证件先后注册5家有限公司,以此为手段向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为他人虚开牟取暴利。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8月,他们先后虚开发票964张,虚开的购货单位遍布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总金额9100多万元人民币,总税额1100多万元人民币,价税合计一亿多元人民币。今年1月20日,嫌疑人焦某、周某等4人被批捕。 此外,大兴检方在审查批捕中发现,本市有两家公司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先后多次要求上述疑犯注册的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4张。2月3日,该两公司直接责任人蔡某和甄某被批捕。 昨日下午,大兴检方人士解释说,因为该案覆盖面广,在全国涉及的公司有248家,为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该院已于昨日向涉案单位所在的171家国税局发送检察建议书248份,并分别注明虚开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以及每张虚开发票号码,有望通过此举挽回税收损失1100多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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