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年来,餐饮行业在不断发展、行业自律在不断规范和完善的同时,消费者的投诉有增无减,一些餐馆酒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屡屡发生。有的餐馆酒楼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对消费者作出不平等的消费规定,有的收费没有明码标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服务收费不明白,误导消费者。如:提供的餐纸、饮料、点心、小菜、茶水等,
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
二、在不同的消费场所,如包厢、厅堂消费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且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价目表,因而结帐时容易引起消费纠纷。
三、样品质量、计量与实际消费不符,特别是一些酒楼的经营者,把已称好的生猛海鲜装模作样拿给消费者看,但拿到厨房烹调时随意调换,造成短斤少两;摆在柜台的样品质量很好,数量也很充裕,但拿到餐桌上差别很大,造成分量不足等现象。
四、规定一次性最低消费。一些酒楼限定最低消费标准,在消费者的消费没有达到最低消费标准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推销一些过期的商品或与餐饮无关的商品。
五、谢绝自带酒水进入餐厅,没有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告示;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开瓶费没有标准;一些酒楼老板为了阻止顾客自带酒水,收取了消费者难以承受的服务费或开瓶费。
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诚信维权消费氛围。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忘记行使法律赋予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到餐馆酒楼消费时,请多留一个心眼,除了看清各种收费标准外,还要了解清楚服务内容、价格、相应的质量、计量等问题,结帐时,别忘了索取菜单和发票,一旦发现被宰时,可依法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宫商)责任编辑:陈仁斌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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