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预测多数银行房贷将执行下限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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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01:55 每日经济新闻 | ||||||||
商业银行应保证借款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新华社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央行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本次房贷政策的调整对居民有什么影响? 答:由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是居民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对商业银行而言是优良资产,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多数银行会执行下限利率,预计实际上调幅度在0.07-0.32个百分点之间,因而对新购房居民的影响十分有限。这项政策调整对已购房居民也有一个较长的适应期,已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将到明年初才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问:为什么将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纳入正常的贷款利率管理? 答:本次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对风险相对较小的居民自住性购房,商业银行可实行下限利率;对风险较大的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可向上浮动利率,以便更好地覆盖资产风险。赋予商业银行一定的住房贷款定价空间,有利于他们按照风险与效益对称的原则,区分不同的产品和客户,建立科学的利率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机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为确保商业银行正确贯彻落实政策意图,充分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各商业银行应根据人民银行文件的要求,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计结息方式、利率确定方式(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罚息水平及提前偿还条款等合同要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列示,保证借款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