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谭焱)3月14日,全区100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承诺横幅上庄严签字承诺:遵纪守法,恪守章程;完善制度,强化自律;诚实守信,杜绝欺诈;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树立形象,争当模范。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由此正式启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综合素
质,国家民政部把2005年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年,并组织全国30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倡议,号召全国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布置开展这项工作,并于近期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等6个业务主管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这在全国是第一个。
近年来,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到2004年底,已达3008家,比2001年复查登记时增加了1030家,增长52%。这些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劳动、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已成为建设我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由于其发展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社会上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作用认识不足,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意识不强、营利化倾向较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组织行为不规范、自律机制不健全、广告宣传不实、诚信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大力倡导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据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介绍,此次活动包括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坚决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打击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等多项内容。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规范其行为,扩大其社会影响,提升其社会地位,树立其良好形象和提高其社会公信力,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作者:谭焱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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