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将率先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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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1:34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明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要达到60% 力争2010年达到85%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至2004年上半年,我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1807万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34.8%。省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力争到2006年全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2010年达到85%,珠三角地区将率先建立农村合作医疗
据统计,至2004年上半年,全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1807万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34.8%;全省共有93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25个县(市、区)实行县统筹的形式。2004年上半年,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人数为18.86万人,补助金额近3.05亿元;享受医疗救助的特困人口3053人,救助资金440.6万元。《通知》指出,省政府要求到2006年,全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2010年达到85%,并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通知》,省政府要求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市、县、镇三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财力确有困难的地区,2005年市、县、镇三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要达到人均8元,2006年达到人均10元的标准。省财政的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数和各级财政扶持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到位情况安排下拨。省政府同时还要求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加强监督。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李雅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