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审计企业社保费 三条途径受理群众举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9:22 北京晚报 | ||||||||
本报上午消息(记者 王宁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将于4月1日开始,对2004年度参保企业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这次专项审计检查从参保缴费单位中随机抽出2000户企业进行审计,涉及缴费职工人数约30万人。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缴费单位2004年度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和审计报告进行检查。
职工对本企业在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纳中少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行为,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举报,电话:63167943,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也可登录www.bjld.gov.cn发送电子邮件举报;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也同时接待举报。举报时应提供企业的具体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违规情节等情况。市劳动保障局将根据群众举报情况组织实施对被举报企业的专项审计检查,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据悉,凡在审计中发现有漏报、少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机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对在行政处理决定书期限内仍不补缴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情节严重的还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