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刮环保风暴 33家企业被勒令限期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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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16: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3月14日电 (裘立华 刘波) 浙江省环保局14日再次向社会公布33家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不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并责令这些企业限期整改。这是浙江省环保局继今年1月份通报33家严重污染企业和叫停15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后,再次向公众公开被要求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此次公布的33 家企业主要涉及化工、印染、制革、造纸等领域,多为废水排放不达标,其中有一家污水处理厂自身废水排放也不达标。据悉,有关部门已根据环保的要求责令杭州西湖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拆除位于钱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冷却水排放口,责令宁波中策太丰食品有限公司、余姚市谷祥电镀有限公司、鄞州区东港紧固件厂、浙江天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责令拆除长兴第二水泥厂的机立窑,要求杭州萧山阳城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处理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并对其它被通报的企业都提出了完善现有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限期整改要求。 今年,浙江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建议政府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完成氨氮排放第一大户味精行业整治,削减味精行业在钱塘江流域50%以上的氨氮排放量;淘汰承诺淘汰的机立窑;完成萧山发电厂250MW机组的脱硫工程;要求巨化集团削减氨氮排放量900吨;完成1~2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的基本整治;进一步规范企业标准化排污口和规范化清下水系统排放口设置;整顿企业下水管网系统,完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杜绝偷排、漏排。 浙江环保部门还将对全省573家环境管理重点企业进行严格的监控,组织开展包括 573家企业在内的"百厂千次"飞行检测,并督促各地制定整治实施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