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朱登山:资产管理公司制度缺失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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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 10:23 《财经时报》 | |||||||||
本报记者 钮键军 “我现在退下来了,因此有些话可以说了。我认为,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和以前的兄弟单位彻底脱离人事关系了。”3月8日下午,在政协会议间隙,全国政协委员、原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总裁朱登山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做出以上表述。
据他介绍,目前各资产管理公司还保持着和建立之初时同样的人事结构。以信达为例,该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剥离出来后,截至目前,一直是建行的行长做信达的党委书记,而信达的总裁则是建行党委成员。 朱登山认为,这种人事关系的相互交叉,在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之初有其合理性,因为“毕竟是从建行分离出来的,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无可厚非”。 但随着资产管理公司的日益成熟,这种身兼两职的做法则使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改造遇到了困难。“一句话,资产公司和原来的银行已经没有任何直接的业务联系了”。 没有真正的监管 去年一些媒体曾指责信达以31%的价格购买的2787亿元资产,转手将569亿资产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外资。这起案件已经惊动了中央高层。朱登山认为,这一案件之所以惊动了中央高层,暴露出资产管理公司缺乏一个直接的监管者。 目前,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上主要是对财政部负责,因为“资产管理公司在设立之初,是由财政部注资”。但在人事上,则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这种双头管理的格局,使得在“没事的时候,两个机构争着管,而一旦出了问题,资产管理公司找不到向上反映的渠道”。 朱登山认为,上面提到的资产转移案件,被中央领导人误认为是资产管理公司暗箱操作,使得不法分子一夜暴富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领导无法看到资产管理公司的意见。“资产管理公司需要一个真正关心它的监管部门”。朱登山对《财经时报》说。 缺乏合理的评估机制 “当然,呆坏账的评估体制是这起案件中暴露的另外一个问题”。朱登山认为,资产评估和定价已经成为制约不良资产处置的难点和瓶颈。 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直接转让债权的处置手段,但由于当初银行的不良资产是按账面价值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的,未经评估和市场询价,为后期处置带来较大困难。 有关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定价,特别是涉及债权的评估定价,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加上市场交易定价机制没有形成,市场容易对定价产生争议。据悉,为了避免有低买国有资产的嫌疑,现在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不敢通过直接转让的方式来处理不良资产,而一般都是采取拍卖的方式。 “尽管拍卖的价格可能还会低于直接转让方式,但可以让资产管理公司少一些‘卖国贼’的罪名”。对此,朱登山呼吁有关部门,尽快统一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处置评估定价管理办法。 独立核算:理想目标 在朱登山看来,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的体制和机制,是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和回收率的必要条件。而目前,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其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产生很大影响。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原由国家独自承担的风险,可以部分地转移给其他股东,促进风险分散化。同时,多元化的股东结构和股东的共同利益,也将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内生出有效的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 朱登山说:“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该建立科学的财务核算体制。”在财务核算上,虽然对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实行分账,但却不允许对商业性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这实际上限制了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商业性业务。 朱登山建议,国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性业务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比照一般性金融企业,照章纳税,税后利润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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