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麟:内外资统一税率拟为2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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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4:04 新快报 | ||||||||
国务院法制办官员细谈方案细节 新快报讯 就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记者前日从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徐玉麟处了解到,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拟定一套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比较成熟、切实可行的方案。在该方案中,拟订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设为24%-26%,相当于国际中等水平。
徐玉麟表示,该方案还拟定了税制改革中可对外资企业规定一个过渡期。例如,对新成立的外资企业规定2—3年的优惠期,以解决外资企业人生地不熟的劣势,对投资某些公用事业的外资企业给予优惠等。另外,该方案还提出坚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的原则实行税收,以保证国家税收总量不会下降,还有可能逐年增加。 徐玉麟认为,如果按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拟定的这套方案,根本不会对外资造成冲击。徐玉麟认为,而对外资企业继续实行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只会降低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使一些技术落后、原材料能源消耗大、污染环境、效益低的外资进入中国,不平等竞争又会迫使内资企业压低劳工成本,这种不能带来社会福利增长的外资企业,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会使中国经济付出沉重代价。 徐玉麟认为,加快制订《企业所得税法》的建议: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我国考虑多年,经反复研究和论证后提出来的。目前改革的条件与时机已经成熟。如果错失时机,中国经济将会付出沉重代价,建议国务院尽快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民营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