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地方奶导致司法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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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四川代表建议司法经费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在地方上喝奶,检察院、法院怎么能独立呢?”昨日,来自四川的全国人大代表邓新民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为维护法律在全国的统一性,法院、检察院的经费应该由中央财政直接供给,使他们摆脱利益的影响,以预防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
代表调查 经费不足诱发司法不公 邓新民说,“拿人手软,吃人口软”。没有经费的独立就没有司法的独立。按照我国现行的司法财政政策,各级司法机关供养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这就使得检察院、法院工作容易受制于地方利益的驱动,出现为地方保护主义服务的现象。同时,在一些地区,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无法完全满足。由此导致基层司法机关向当事人索取办案经费的情况,不仅影响办案质量,更诱发司法不公。有的基层法院甚至连“出差费”也要当事人提供,甚至出现“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恶劣事件。 代表建议 政法经费实行垂直管理 “因此,我建议全国人大既要研究立法,又要研究法律在全国统一执行的保障措施,特别是要研究如何保证法院、检察院司法所需的经费来源。”邓新民表示,应该把政法经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等作为专项补贴或者转移支付解决,像税务部门一样实行垂直管理,以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 邓代表说,必须维护法律适用性在全国的统一,必须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克服执行难问题。除了提高法官素质以外,全国人大还应该从体制上将其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从非法利益格局中解脱出来。经费统一,使其忠实于法律而不是忠实于地方政府。只有这只队伍忠实于法律,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和统一。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组 简文敏 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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