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由中央财政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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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3:49 第一财经日报 | |||||||||
新华社报道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国有商业银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后,仍将由中央财政来负担。 金人庆说,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实行资产重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过去
金人庆介绍说,除了发行国债外,国家财政对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支持还将采取其他形式。例如,银行内部有大量的国家资本,如财政代表国家在银行的权益,把国家的一部分权益使用了,抵消一部分资产。此外,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给予一些支持。允许银行在税前把一些不良资产消化掉,也包括把本来应该上交财政的所得税的收益发放给银行用来消化不良资产。2004年,财政部利用了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帮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增加资本。 金人庆表示,中国的经济财政有能力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但是,国家出了钱,必须要能换来一个新的机制,“在这方面我们愿意与外国的银行家们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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