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552人次案卷达100余本 坚石诈骗案今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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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9:29 北京晚报 | ||||||||
嫌犯庭上不认罪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实习生 司文博) 今天上午9时15分,市检一分院的两名检察官把100多本案卷从车上搬到一辆手推车上,拉进市一中院第23法庭。这100多本案卷的内容都是“坚石”诈骗案两嫌犯于波、蔡敏作案的口供、证据、侦破经过等。15分钟后,市一中院开始审理这起诈骗了房主和房客共计552人次的大案,由于案情复杂、证据繁多,法院将连
刚一开审,今年31岁的黑龙江人于波就全部否认了检方的指控。于波在自我辩解时条理清晰,显得早有准备。他辩解说,2003年6月23日他开始担任坚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潘石坚转让坚石公司之前,他发现坚石公司注册资金达1千万,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是经营房屋中介的好载体。但是,于波接手坚石公司时,该公司有50万元的负债,而且在接手后一周之内,坚石公司人去楼空,只留下一个空壳子,他只好赶快找人,恢复经营。据于波介绍,他接手坚石公司时,同时也接手了该公司此前与房主签订的数百份合同,这些合同多数是在“非典”暴发前签订的,合同租赁价远远高于接手后的市场价。“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以接手后的市场价租出去,否则就要支付房主大额违约金。”于波对他高价租来房主的房屋,再低价租给房客的行为作出如此解释。 于波曾用名司正、周占魁、吕宜柱,实际上他所持的周占魁和吕宜柱的身份证均是他伪造的。于波是原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8岁的蔡敏则是坚石公司出纳员,也是于波的女朋友。根据检方的起诉,2003年6月至11月,于波、蔡敏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高价租入房屋、仅向房主支付少量房租,再以低于租入价出租房屋、而向房客收取多月房租的手段,诈骗房主和房客等552人次,骗取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共计421万余元,该款除用于支付坚石公司工作人员高额提成和公司日常费用外,大部分被于波和蔡敏挥霍,两人作案后携款潜逃,并于去年2月25日在海口被抓获。检方认为,于波和蔡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于波还伪造居民身份证,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截至上午11时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处于公诉人询问于波阶段。百余本案卷尚未派上用场,此后两天内,庭审的主要内容将是对百余本案卷的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