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锦明)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产权流转,青岛市国资委于近日公布了《青岛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青岛市所有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职工安置等事项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资转让必须公开挂牌,市国资委将“封杀”场外交易。
青岛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从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场所、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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