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流失法律空白 董明珠代表称应加强监管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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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0:29 南方日报 | ||||||||
国资流失遭遇法律空白 格力电器总经理董明珠代表称,监管应加强立法 本报讯 “郎咸平先生所指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目前存在的较为普遍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总经理董明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但她并不认为国有企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列为今年需取得新突破的第二项重要改革。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坚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 据财政部会计决算统计,截至2002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118299.2亿元。庞大的国有资产如何看护、保值增值,成为国人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 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发言中指出,央企去年共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央企核销损失共计4000亿元。他呼吁尽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着手,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不断严重流失问题。 董明珠则提出加强立法保护国有资产。如加强对国企MBO(经理层融资收购)立法监管,杜绝借国企翻牌之名行私有化之实的行为;对未上市国企关联交易进行规范,以及加强国资评估环节的监管。董明珠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新形式、新手段、新现象存在一定的局限,要么打击不了,要么立法空白,要么不能操作,只有更细、更完善的法律条规,才能有效防止国资流失。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道理,我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既得利益者,是恨不得不要提这种立法的,但我们要从一个更高的高度来看这个问题。”董明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