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进口商将受资质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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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3:58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顾斌 实习生 刘惠媛 近日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搅得业界人心惶惶,为了规范国内进口秩序,有关部门在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铁矿石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同时与之配套的《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草案)》已于日前在北京正式获得通过,对贸易商“验明正身”,以防一些企业趁机哄抬铁矿石价格,从中牟取暴利。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对铁矿石进口贸易使用“强制法检”。日前,我国《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和申报程序(草案)》已在北京正式获得通过。在审议过程中,占2004年全国铁矿石进口数量80%的120余家企业,以98%的同意率通过了上述标准和申报程序。据悉,符合资质的企业名单将于3月31日上报国家商务部,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透露,该商会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日前联合召开了“落实铁矿石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措施紧急会议”,会议通过了该标准和申报程序。该人士认为,该标准和申报程序的实施,对于钢铁生产厂家和钢铁流通企业来说,无疑是提高了今后进口铁矿石的“门槛”。 根据该标准和申报程序要求,铁矿石进口企业要符合钢铁行业准入标准及相关产业的政策要求。钢铁企业上一年粗钢产量在100万吨(含)以上(生产特殊钢产品企业可适当放宽);流通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上一年铁矿石进口数量在30万吨(含)以上,或2005年1~2月进口数量在10万吨(含)以上。该标准和申报程序在质上同样做出了规定,《申报程序》明确:进口铁矿石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质量总局在青岛、宁波、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大连、湛江、南宁、石家庄、广州海关,对铁矿石进行强制法检。 上海一位钢铁流通专家分析说,在该标准和申报程序的实施之后,一批不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和钢铁流通公司将因得不到“许可证”而退出铁矿石进口贸易行列。根据我国钢铁行业的现状,仅从产量标准上的限制来看,就意味着一大批年产钢在200万吨的中小型钢铁企业,特别是一批民营和集体企业,以及一些规模较小、经营不甚规范的钢铁流通企业就没有自动进口铁矿石的资质。 目前这个标准和申报程序被业界普遍认为是对稳定市场铁矿石价格的利好消息。我国去年铁矿石消费量接近5亿吨,其中40%依靠进口。此前宝钢在新日铁率先接受国际矿石巨头提出的新财年铁矿石价格上涨71.5%之后也无奈就范,国内钢铁企业纷纷叫苦不迭,小钢厂更加举步维艰。因此国家控制市场铁矿石价格无疑会让神经紧张的钢铁企业和下游用户松一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