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3.15临近,昨天,有读者称发现了315的“疑似”网站,输入www.315.com.cn,是一家制售企业光盘的厂商网站,与消费者维权并无任何关系。对于这种带有公益色彩的域名,是不是应该保护起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据记者了解,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办的,惟一的网址是www.315.gov.cn。乍一看来,被企业注册的www.315.com.cn网址与消费
者权益保护网极为相似。至于总和“315”联系在一起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其域名则是www.cca.org.cn,域名关键字采用了中消协的英文名称的缩写,并没使用“315”作为域名关键字。
由于“315”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对于这种带有公益色彩的域名和约定俗成的标志,是不是应该保护起来呢?
但目前来看,这类域名并不在预留性保护的范围内。记者查询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得知,第二十四条规定,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除前款规定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不得代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域名持有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对域名注册管理的过程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主要对两类域名进行预留性保护:一类是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权益的词汇,比如政府机构、地域名称;第二类是商标局曾出面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国内的驰名商标预留域名。目前对于涉及特定日期等类别的域名,尚不在预留性保护的范围。
但CNNIC方面认为,在国外,大型网站和企业,会提前把与企业相关、甚至相似的域名注册起来,以防止别人以假乱真。根据国际反钓鱼欺诈工作组的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世界上第二大拥有仿冒域名及网站的国家,占全球域名仿冒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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