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凯
本报北京3月7日电
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沈士团忙着在教育界别的两个小组间跑来跑去,好赶在3月8日提案截止日前让委员们签名,“去年两会是56人签名,今年,
参加会议的全体107名教育界委员都签了名,”沈士团委员高兴地说。
沈士团委员的提案是《再次建议在本届政府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而去年第一次提案的措词是“应当尽快达到4%”。
4%,是1993年2月13日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1995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四条又以法律形式作了相关的阐述。
“‘4%’目标的确立在我国的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沈士团委员说。
2004年9月,沈士团委员得到了财政部的答复:“提案的要求是合理的”。
“答复”还指出,今后,各级政府将继续努力发展经济,优化税制结构,壮大国家财政实力,严格按照《教育法》有关“三个增长”的规定,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仅年初安排预算支出时,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性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也要按上述原则进行分配,争取到2007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
“财政部的答复值得我们高兴,因为有了一个达到4%这一目标的限定时间,达到这一目标总算有望了。”沈士团委员说,“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沈士团委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1997年到2003年6年的教育经费支出平均增长为0.13%,2003年比2002年负增长0.04%,要到2007年达到4%,应每年增长0.18%。“根据上述统计,政府必须下大决心,才能在2007年实现达到4%的目标。”
3月6日下午,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参加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时表示,赞同教育界委员关于教育投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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