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决策失误者必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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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23: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孙承斌 张景勇) “在现存181家央企中,有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40家损失超过20%……” “在核销损失的时候,有多少项目是老百姓不清楚的?” “谁对国有企业的巨额亏损承担责任?”
“国有资产流失问责制究竟该如何建立并落到实处?” 3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委员就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问题所作的发言,引起全场委员的强烈共鸣。短短十几分钟的大会发言,被6次热烈的掌声打断。 大会发言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主席台上,11位委员先后登台,就粮食安全、中小企业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等热点问题各抒己见;部长席上,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侧耳倾听,认真记录着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央企去年共申报核销损失3178亿元人民币,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1000亿元损失,央企核销损失共计4000亿元……” 陈守义委员的发言开门见山。一组组数字,揭示出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现状。 总经理个人的一次经营决策,让肩负国家棉花储备职责的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陷入困境,亏损高达近10亿元。 总经理目无法规的乱经营,给中航油造成账面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54亿美元的巨亏。 陈守义援引这两个实例,痛心地说:这些巨额不良资产看似国家财政进行核销,看似从国家财政账上列支资金,最终还是落在了广大老百姓身上。“对这些庞大的不良资产的核销,决不能一笔勾销、一剥了之,让造成损失的责任者逍遥法外!” 有力的声音震动全场。委员们为陈守义的勇气热烈鼓掌,有关部委负责人在记录、深思…… “必须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问责制,让责任者为自己的过失与错误付出代价。” “尽快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着手,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不断严重损失问题……” 摆问题,一针见血;提建议,一心为民。坦诚、尖锐的发言,赢得阵阵如潮的掌声。 “讲得非常好,陈守义委员说出了老百姓的心里话,我很赞同。”走出会场,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委员深有感触地说,“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却不用承担责任,老百姓对此很不满意!” “我鼓了好几次掌!”朱元(木加梁)委员激动地说。作为国家开发银行监事会主席,朱委员苦笑着讲起一段经历:某地一个项目搞得一塌糊涂,“我去调查。开会时20多人在场,我问:当时拍板的领导现在退休了还是另有安排?会后有人告诉我,那个领导得到了升迁!”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这个大方向不能动摇。在改革的同时,要抓紧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科学机制……” “我认为,考察干部时必须增加一条:工作中如果因为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不但不给提拔,还要作出处理……” “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至关重要,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舆论的监督……” “不仅要对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其他领域同样要推行问责制……” 会议虽已结束,许多委员仍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热烈讨论。 专程前来听取委员发言的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诚恳地说:“我们一定认认真真吸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黄淑和介绍,国资委已经起草制定了30多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今年还将再起草10多件。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两个文件,正在紧张起草。 “政协委员的关心、全社会的关心,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这位负责人说,“对改革,我们充满信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