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商会渴望和谐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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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00:27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程凯 3月5日,北京迎来了新春后第一个晴朗的周末,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上午9时,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特意强调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下午2点,王府井丹耀大厦602房间,全国工商联五金商会的会长吴石川向记者回忆起了1997年自己创办行业商会的艰难,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当时一家具有部委背景的五金协会的会长打电话对他说,“你们不要搞什么五金商会了,你们侵权了,我们法庭上见”。 经过了2年的努力,得到了全国工商联承担挂靠的支持,吴石川终于把五金商会建起来。今天,商会的会员数已经达到3000,涵盖2万多家企业,占到了全国企业总数的1/3。吴石川今年的计划是,“要帮助企业在全国各地建市场,最后把整个全国流通的大市场搭建起来。”目前吴的目标市场还剩1/3有待建设。 民营企业家自建商会,五金商会是在与另两家政府背景的同业协会的竞争中赢得了市场的。“原因就是体制不同,服务精神就不同”,吴石川说他今年有一个举办研讨会的计划,“希望政府可以放开推动民间商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中应该是民营企业占主体,中介商会也应该是民间自办的占主体。” 在中国建立和谐发展社会的进程中,民间商会能够发挥的协调作用是多方面的。商会种种协调作用要得以实现,首先需要企业认识到商会可以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其次还需要政府放开民间商会释放能量的空间。 民间商会“动能”释放 商务部研究院一个课题小组去年曾就“流通领域同业商协会深化改革与完善发展机制”问题提交过一份详尽的报告,课题组负责人、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把商会的这样职能定义为4类:服务、自律、中介、咨询。 根据课题组的报告,在中国目前的经济领域里,由多年政府机构改革遗留下来的一批“二政府”性质的商会组织并没有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反倒是一批纯民间性质的行业商协会正在集聚更大的力量。 就在上个月,在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的新年工作会上,冯仑,这位著名的房地产商人,新上任的住宅商会主席,对于自己的新职务踌躇满志:“‘行业维权’将是今年商会的重头戏”。 商人冯仑代表的是房产“大亨”的利益,就在这样一个百姓心中颇有争议的行业里,冯仑要“站出来维护行业合法的利益”。他的信心并非没有来由,在住宅商会成立仅3年时间里,已经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发挥出了独特而巨大的协调作用。 2001年12月,住宅产业商会成立,打出旗号“维护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出台,房地产行业喊冤声一片,结果是住宅商会组织会员给中央写报告,硬是催生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文)的出台;2004年,中央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倍受冲击,在房地产“泡沫”的争议声中,商会又拿出一份“REICO报告”,有效影响着政府决策,维护行业企业的利益。 在政府逐步放开手中巨大的权力之后,部分民营企业在商会这样组织上寻找一些“公共产品”的替代提供,以适应市场的瞬息万变。而面对政府依然强大的权力,民营企业则依靠商会缓冲有可能受到的伤害。 住宅产业商会就在短短3年时间里,显现出一种全新的组织力量,一个行业组织代替了一个个单独的企业,站在企业经营者与政府管理者之间,成为了协调双方的重要力量。 实际上,商会不仅可以是企业与政府的“中介润滑剂”,它完全可以发挥更多的协调民营企业与各方面的中介润滑作用,许多实例还表明,商会还是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中介服务组织。 在协调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上,中国的温州商会是典型,最著名的例子比如“温州烟具行业协会”反击欧盟对温州打火机的反倾销行动,在中国制造业与国际化接轨的过程中,行业协会起到了协调海外市场与本土企业关系的作用。 反面的例子也可以举温州企业。去年温州制鞋商人的店铺在西班牙被烧,后来一个温州东艺鞋业的老板陈国荣反思火烧“温州鞋”事件时,就认为中国企业在西班牙各自为战,没有发挥商会的作用,本来凭借商会的组织力量,是可以协调企业与当地政府和百姓的关系的。 商会组织同样是行业与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润滑剂。2004年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一场商会对商会的“双龙会”。去年6月,由于抗议银行卡刷卡消费手续费过高,深圳的46家商场以商会为后盾,集体行动拒绝刷卡消费,该事件还影响到了全国其他城市。最后,还是两家协会代表各自的行业企业坐在了谈判桌上,深圳市零售商业协会与深圳的国内银行同业公会最终达成了一致,消除了一场风波。 商会组织对其会员企业之间也有着一种协调关系,沈丹阳认为,“商会的自律职能就是商会内部对其会员的自我协调管理,维护同业竞争秩序,保护了行业里每一个企业的利益。” “服务”维系商会生命力 吴石川说他刚刚成立五金商会的时候,做的只是最简单的服务工作,“搭上一个谈判桌子,把行业里的商家和厂家拉到一块了”。当初成立商会最想解决的问题就是行业沟通问题。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当时原隶属轻工部的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和原隶属商业部的中国五交化商业协会并没有跟上服务步伐,“市场上厂家和商家居然就互相失去了联系”。 吴的五金商会承担了“市场的职能”,结果大家的生意机会就来了。有一个企业家说,“吴会长真是有超凡的组织能力呀。”吴石川想想,“自己只不过做了大家没有做过的,操作起来那么简单的事情呀?”现在想起来,市场和企业需要的就是简单的做法,最重要的还是服务到位的精神,最小的事情也要做,最小的企业也要服务。 只有服务到位了,企业才能相信商会,商会才能有发展。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认为,“中国的商会组织目前的问题不是企业需不需要商会,而是商会能不能服务到位”。而谁能做到真正的服务到位,目前看起来还是那些政府管得少的行业里的、“体制外”的商协会。 根据沈丹阳的课题组的研究,中国全国性的商会组织的机构班子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以政府机构分流人员为主体,其中有些商会还核定有专门事业编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第二种是从本行业的大企业借调人员;第三种是以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为主体,与政府,企业派出的少部分人综合组成。结果“前两种商会基本还是处在向政府‘等、靠、要’的状态,只有第三种的情况最好”。 沈丹阳的报告还比较了地方性同业商协会的发展特点,报告将“由政府推进而产生的行业协会称为‘体制内’商协会,而始于江浙一带由民间自发形成的行业组织称为‘体制外’商协会”。 比较结果是,尽管“我国政府近20年来从未放弃过通过分离和剥离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地培养行业协会的行为”,但是依然是那些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由行业内企业自下而上、自发自愿组建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民办协会发挥着更大的生命力。“后面这类商会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原先的无序竞争状态,企业对它们的发展感到比较满意,认为它们对企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服务得到企业承认的商会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空间,根据吴石川的介绍,五金商会除了收取会员会费,举办展会盈利以外,还有很多企业捐赠。“这些企业的捐赠数额都不小,他们要么是得到过商会帮助赚到了钱的企业,要么是希望得到商会给予帮助的企业”。 吴石川的感觉是,“工商联对民营企业是抓大放小,我们商会则是大小都抓,结果在商会帮助下,小企业也找到机会了,也发展成大企业了。其实不仅是市场关系、经济关系,很多企业通过商会发展了社会关系、政府关系。” 商会要发挥协调企业种种社会关系的作用,首先就要吸引企业参与商会、利用商会,实际上商会服务到位了,企业自然会充分利用。 中国商会寻求改善供求关系 众多的中国中小民营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民间商会这种组织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花很小的代价得到很大的实惠,这是每一个满脑子生意经的企业家乐于做的事情。 中国经济对于商会服务的需求肯定会随着经济发展进一步释放,但是商会服务的供给却有待“放量”。而要改善中国商会的供求关系,关键还在放开民间商会。 2003年春天的全国两会,政府换届、国务院机构改革,在中国民间商会可能迎来大发展的时候,本报在两会报道中刊发了政协委员钱乙余的提案“入世后我国需要真正的民间性行业组织”,建议赋予民间商会组织合法地位。 2004年春天的全国两会上,经济届别的陆江委员又提出提案,建议放开民间商会的审批,让企业可以自主发展同业商会,服务自身。 2005年3月4日,政协小组讨论的第一天。陆江委员主动发言,原因是去年的提案没有得到有效的答复,“我们很多人集体签名的提案,希望民政部可以给予答复,结果最后是发改委出面解释,而且答非所问。” 对于商会发展,住宅产业商会新主席冯仑在新年曾经表示:“住宅产业商会有意在商会组织自身建设和自主变革方面成为全国其他商会的带头人,成为民间商会进步的推动者”。 对于政府应该转化机制,放开民间商会发展空间,吴石川也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可以组织一个专业研讨会,发挥一些呼吁作用。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内容,应该能给这些中国商会组织的积极推动者以更大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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