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企经营者薪酬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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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 10:03 京华时报 | ||||||||
【报告原文】推行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业绩责任制,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制度。 【专家解读】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原部务委员刘是龙 刘是龙说,目前我国收入差别过大,主要表现在:东西部地区的差距大、城乡地区
职工工资产生差距主要是在补贴这一块,因为4项基本工资全国各地都一样。根源在于现行的工资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形势了,社会经济发展了,工资制度却10多年没有变。具体怎么办,他认为:一次分配应兼顾效率,二次分配应兼顾公平。二次分配要把这个公平充分重视,不能再忽视了。 北京调查 去年,北汽控股等20家北京大型国有企业与市国资委正式签署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市国资委对国企老总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的改革自此拉开序幕。作为试点单位的这20家国企老总从此将不能再自定薪酬;同时,他们购买商业保险、商品房等行为都必须向市国资委申报,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业绩考核分数,在基薪的0至3倍间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