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事件”惊动法学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 06:1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今天的健力宝正在经历着一场股权变动的较量,这场较量不仅事关利益各方,同时也正在引起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们的高度关注。昨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卢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企产权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但它是一条不归路。政府作为最初的国有产权出让人和改革道路选择者,应以正确的途径和最大的努力尽责,避免因自身的不当操作使各方(包括自己)都深受其苦,更不可于情急之时误出下策。这就是我们通过健力宝案得到的启示。
知名法学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吴越则表示,国企产权改革的成败系于法治精神的确立,而改革结果与具体操作方式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作为拟转让产权的实际持有人的政府,退出过程中必须力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尽责为之寻找合格的买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作为主操者具有最大的权力,同时也承担最大的责任。它必须对直接导致国企产权改革失败的决策和操作负责。 他认为,最近发生的健力宝一案中,在公司转制三年来产权改革失败的矛盾彻底暴露和激化之时,当地政府最终选择了法外途径强行接管企业,其中过失有二:首先是当年选择新股东过于草率,缺乏对收购者最起码的资格调查,致使企业落入投机者手中,这正是政府作为当时国有产权出让人“选婿”的疏忽之过。其次是在万般后悔之下,却采取法外措施驱逐股东试图使失败的产权改革人为逆转,最终走进死胡同。这首先是一个违背经济学常识的下下策,进而是一个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操作。 作为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专家,卢恺和他的团队在“健力宝事件”事发时就以之作为经济学界的典型案例予以了关注。在谈到健力宝的出路时,他表示,“从健力宝企业本身的角度来说,尽快了断当前的纷争是将损害降至最低限度的唯一办法。” 他强调说,“健力宝之乱从经济学角度可以给出非常细致的分析,包括从三年转制到本次股权变局,其中的利益各方都有怎样扑朔迷离的纠葛,各经济主体投入了多少成本,又获得了多少收益,每一笔经济交易背后都有什么来龙去脉等等。但是目前健力宝困局的真正出路在于,撇开复杂的经济关系和情感纠缠,重归法制轨道。” 作者:陈筱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