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代表:构建和谐社会首要是富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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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8: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赵承 郭奔胜) 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本届两会的热点话题。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江苏省省会南京,将描绘怎样一幅“和谐社会”的图景?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富民。 去年南京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0亿元,增长17.3%;财政收入
富民优先是“和谐之基” 罗志军代表认为,中央提出和谐社会的构想,顺应了整个社会转型期、发展期的现状,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建设满意和理想的社会,还是要靠加大经济发展的力度,来保证这个社会转型期成为“黄金发展期”,特别是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来做好经济的转型和结构的调整。” 他说,构建和谐社会,强大的物质基础是第一位的。“人民群众最大的愿望就是富裕。南京城市发展走在全国前面,人均GDP已经达到3000美元,城镇人均收入达到11000元,农民人均收入也达到了5500元,平均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去年我们做了大规模的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生活富裕的要求仍然是排在第一位的。”“所以,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更多的还是要围绕富民,怎么使老百姓在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来做好我们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工作。构建和谐南京,第一个立足点,还是要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更好地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不协调、不稳定、不公平,最终要通过物质基础的加强,逐步得以平衡、协调、实现。” 实现制度化管理 罗志军代表认为,当前,要使和谐社会的运行机制能够尽快建立起来。“和谐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一个完全理想化的社会。我们要通过长时间的努力,建立一个平衡机制、一个稳定的运行机制。在出现问题、出现矛盾的时候,用机制来协调,从法律层面来解决较为突出的问题。”罗志军说,当前要建立一个比较通畅的诉求机制,依照法律和制度要求,来合理合法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南京推出的“拆迁新政”,就是探索运用市场的机制来解决拆迁补偿难题,从制度上确保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也使政府从“矛盾漩涡”中解放出来。但是还有很多矛盾,还没有长期的解决机制,多半还是采取了活动的、非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办法。 五大机制促进“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罗志军代表说,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本还在于建立一整套促进社会和谐运行的工作机制和保证制度,及时有效地整合社会各个部分和各种力量,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在积极推动“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得到合理调整和和谐平衡。为此,南京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加以推进。首先,着力构建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都市型农业三大特色布局体系为支撑,构筑城乡协调、南北联动、跨江发展的新格局。其次,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努力形成国资、民资、外资三轮驱动的机制架构。大力清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充分释放民间资本的巨大潜力。第三,着力构建社会公平的引导机制。加快建立起全体市民能够得到更大福利的分配机制和利益格局,使社会各阶层的结构不断趋向合理,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协调。第四,着力构建社会稳定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体系。强化“大防控”“大调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超前预警、前瞻决策和先期处置,努力把南京建成全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第五,着力构建高效运转的领导机制。切实发挥地方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集中精力抓好政策制定、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和实践推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