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八区低保金下月起上调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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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8: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自1997年以来首次调整低保标准,1.1万多“边缘户”纳入低保 本报讯 记者黄丽娜、杨媛、罗颖,通讯员陈伟秋、文燕媚报道:昨天,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宣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从4月1日起,广州市“老八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调高10%,即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30元。这是广州市从1997年以来,首次调整低保标准。
多保1.1万“边缘户” 调整后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虽然只上升了30元,但却将1.1万多名收入在300至330元———在原标准下既享受不到低保福利又生活窘迫的“边缘户”纳入了低保范围,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这部分“新低保户”,加上原有4万多名低保户,市财政一年将为近6万名困难群众多支出4000万元。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老八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镇居民,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在各自现行标准基础上调高10%;花都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今年1月起调整的标准执行;城镇“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人员)的低保金发放标准仍按以往做法,以所在地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基数上浮20%。 10%依据三大原则 苏泽群副市长表示,低保标准上浮10%的制定,主要依据广州市近几年的物价浮动水平。 据了解,从1997年至今,广州市的消费价格指数一直保持平稳,物价水平缓慢增长,特别是与生活关系紧密的粮油价格。去年,物价指数显示广州只上升了1.7%。“虽然慢,但也是增长了,特别是去年取消了公交月票,水电、煤气又有了涨幅,这些都给困难群众的生活开支带来了增长因素,这10%就是弥补他们的。”苏泽群表示。 此外,10%还参照了珠三角其他地区的低保标准,以保持地区均衡。据了解,目前深圳的低保标准为人均340元,佛山、顺德、中山等都为320元,广州市此次调标后,基本与珠三角其他地区持平。“当然还要考虑市财政的承受能力,不可能一次调得太高。”苏泽群表示,“调整低保标准广泛征求了意见,由专人设计提出了将低保标准提高8%、10%、12%三套方案,最终90%的相关部门和代表支持了10%的调整方案。” 各方反响低保户:“钱不多但好使” 低保标准提高了、低保金多了,低保户们说,这是个利好消息。 越秀区广卫街的低保户戚琼英知道后,笑不拢嘴地说:“救济金要提高?好!多了30元我们母女可以多花好几天!”女儿上学搭车、中午搭伙;加上戚琼英的一日两餐,母女俩每天的固定支出要10块钱。戚琼英说,对和他们一样的贫困户来说,提高的30元“很好使”,可以买米买菜,用处可大了。 天河区残疾人低保户阿强说:他会把增加的救济金每一角钱都花到最需要的地方上。阿强和妻子都患有腿病,需要做长期的康复治疗。但以前两人的600元低保金只能保证吃穿。阿强和妻子说,有了这增加的60元,就能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做康复治疗了。 街道:“边缘户有保障了” 长期与低保户直接打交道的街道干部们,更多地看到了放宽低保救助标准对“边缘户”的重要意义。 越秀区洪桥街民政科的刘先生说,原来社区里有些居民收入在300元到400元之间,得不到政府救济生活很困苦。低保救济标准提高后,将有部分困难群众可以加入低保行列,保障了他们的生活。 街道民政干部们普遍表示,要根据新政策尽快让符合新条件的困难人群享受到低保待遇。(黄丽娜 杨媛 陈伟秋 文燕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