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故事:影响中国立法的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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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6:11 中国新闻周刊 | |||||||||
立法是对“权力资源”和“权利资源”进行制度化的配置,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使各个利益主体能够有机会充分参与博弈,这样才能使得制定出的法律最终能够达到一种各方利益的平衡。 越来越多的利益主体参与立法,正是中国立法开始转型的具体表现之一。
当然,在寻求自我利益表达平台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利益群体都可能获得平等的机会。 因此,只有笼统的“开门立法”是不够的,法治政府所要求的是“公共立法”——即立法机构与社会各个权利与利益集团之间存在双向互动渠道,各个群体的诉求能够上达立法机构,而立法机构又能相对超然,在利害相关人、专业意见、一般民意之间维持平衡,并考虑到理性、正义这些普遍原则。 这些渠道和原则的确立将是一个较长的但不可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个和谐的、利益均衡的社会的出现将呈水到渠成之势。 《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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