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尽享国民待遇指日可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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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9:59 南方日报 | |||||||||
非公经济尽享国民待遇指日可待,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文件有望成为我国非公经济发展的分水岭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这个被誉为新中国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无疑将承载起正日益庞大并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非公资本的无限梦想
按照刚刚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国家今后将通过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方式,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 “几十年来,在我国的上述垄断性行业中,非公经济一直缺乏公平竞争的机会和环境。”在中国社科院微观经济研究室主任韩朝华看来,此次明确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非公有经济市场准入之举,对私有企业来说就是国家非常明确地在原则上给了非公有制经济一个国民待遇。 体制开放的“真假”之辩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与这个“非公经济36条”有关的说法就开始在各地流传开来,国内外不少媒体也从侧面对这个动向进行了报道,并迅速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不少地方政府闻风而动,企业界也是跃跃欲试。但后来这个热潮慢慢降温了,原因就是,很多地方政府、私营企业主觉得国家政策尚不明朗,不敢贸然行事。”发改委这位人士指出,“36条”明确出台后,就像给很多企业界人士吃了一颗“定心丸”。 记者注意到,这份新文件中有一条规定,明确将赋予国内企业家与外国投资人同等权利,在融资、税收和土地使用权方面,让他们享受和政府同等的条件。但一位投资公司的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企业家因此获准在所有行业内都拥有多数股权的可能性并不大。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位专家也认为,虽然“非公经济36条”确实从政策上明晰了国家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支持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会在瞬间对非公经济变得毫无阻拦。 垄断行业内强大的国有资本依然是非公经济参与平等竞争的最大障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郭励弘说,在地方政府掌握的领域,各地的开放态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明宽暗管”的现象不能不让民营企业家们心存余悸。 “有些行业虽然没有规定限制民资进入,但市场无形壁垒很高,准入制度含混模糊。有的部门光说欢迎投资,但一涉及具体项目,究竟该鼓励还是限制,就语焉不详,投资者无从了解市场准入门槛的高低和行业政策风险的大小。”业内人士分析。 私企能否叩开部委政策之门?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非公经济36条”已经正式出台好几天了,但依然让非公有资本感到茫然的是,在现实操作层面上,尽管有些领域没有明文规定民资不得控股,但由于种种既得利益者的存在和阻碍,非公资本的进出并不是那么顺畅。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即便非公经济被准许进入石油等行业,其遇到的问题可能仍得不到解决。 张维迎指出,非公经济能否真正顺利进入石油等行业和领域,与这些行业是否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密切相关。因为垄断方在没有任何制约的情况下,往往可以对弱小方任意采取各种或明或暗的的卡制手段,使之遭遇到所谓的“投资触礁”而无计可施。 郭励弘则说,在政府主导型的市场中,处于国资和外资夹缝中的非公资本仅仅依靠“36条”还远不能达到披荆斩棘的效果。要解决现实中的障碍,除了出台高规格政策的同时,还要加紧制定和出台《反垄断法》等法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36条”从酝酿到成文的整个过程颇为了解。他告诉记者,文件出台无疑是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大事件,但私企能否叩开政策之门,除了需要得到业已出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支持,还要冀望于新《公司法》、新《破产法》、《国资法》等体现市场化导向的法律、法规与现行制度的共同发力。 民营企业期盼弄大潮 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介绍,目前,在国内注册的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的企业已经达到13000多家,其中大部分是私营企业。电信行业的此番风景可以映衬出民营非公经济的勃勃生机。 但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的情况则表明,非公经济在近30个产业领域存在“限进”的情况。有关媒体报道,“在沿海某省,国有经济可进入80多个行业,非公经济中的外资可进入60多个行业,而民资仅可进入40多个行业。” 有关数据还进一步显示,对中国中小企业的拒贷率超过56%,与此同时,国内银行业的资金中有超过70%贷给了国有企业。但结果恰恰相反,不足30%的融资支持的民营经济却创造了接近50%的GDP,解决了全国70%的就业。 全国工商联根据2003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数据并经过经济计量实证分析,得出这样的结果——民营经济工业总产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会提高大约203元;民营经济工业增加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会提高大约202元;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就业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会提高大约518元。 一位电力行业的民企负责人告诉记者,“我深有感触,往往越是需要得到政府给予投资融资和财税支持的时候,越是得不到。财税部门、金融机构的观念还没有转过来。”这位人士希望以后这个局面能有所改变。“从长远看,民营企业有了竞争力,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也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本报驻京记者 郑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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