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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刚就贯彻2005年粮食直补等政策答记者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9:11 中国财经报

  欣文

  中央1号文件提出,2005年要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同时实行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就此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继续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记者:请问,实施这两项政策的意义是什么?

  朱志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2004年,在宏观调控中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由于我国耕地资源稀缺,粮食形势不容乐观,加大支农强农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仍然是2005年宏观调控继续加强的重点之一。今年的一号文件把粮食直补、对产粮大县奖励列为2005年支农强农政策的前两条。实施粮食直补、对产粮大县奖励是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地方政府重农抓粮两个积极性,稳定我国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是贯彻党的“三农”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财政支农强农政策力度的重要举措;是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粮食直补,广大农民欢欣鼓舞。今年是实施粮食直补的第二年,对去年直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何进行完善,才能使农民更满意?

  朱志刚:2004年,全国有29个省实施了粮食直补,安排直补资金116亿元,有6亿农民直接得到了补贴的实惠。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调研检查组,对13个粮食主产省逐省进行了调研检查,对2004年的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总体看,粮食直补工作进展顺利,农民比较满意,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从对1809位农民的问卷调查看,有98%的农民对直补政策表示满意。但是,去年粮食直补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黑地”问题、搭车抵扣税费问题、补贴分两次兑付问题、个别粮食主产县补贴标准过低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粮食直补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2005年实施粮食直补,基本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总的想法是力度不能减,办法更完善,要让农民更满意。

  “大稳定”,即保持粮食直补政策的基本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能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这是一条硬政策,任何一个省都不能打折扣。

  “小调整”,即对实施粮食直补的具体办法进行适当调整,妥善解决直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是完善粮食直补方式,解决好“黑地”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种粮农民最满意的方式,确保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的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粮食直补的政策不搞“一刀切”,具体补贴方式仍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二是调整资金兑付方式,直接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再允许采用抵扣农业税的方式,禁止抵扣任何税费。为了降低兑付成本,各地可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三是调整资金兑付时间,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不再分两次兑付。四是完善补贴标准的政策规定。各省在制定2005年补贴标准时,要避免出现撒“胡椒面”现象,突出粮食主产县和种粮大户两个重点,妥善解决好个别主产县标准过低问题。

  实施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记者:请问,在实施粮食直补的同时,为什么还要实施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朱志刚:我国近800个产粮大县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60%以上,提供的粮食商品量占全国粮食商品量的80%以上。多年来,产粮大县向销区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保证了粮食供应,稳定了粮食市场,为我国的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大多数产粮大县以农业为主,种粮的比较效益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力薄弱。近几年,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已经成为财政经济运行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一问题十分关注。今年实施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继粮食直补政策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我们一直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能保护好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也就保护了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

  记者: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朱志刚:今年中央财政准备安排55亿元对产粮大县直接进行奖励。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概括地讲,主要有三条:

  一是直接奖励到县,以1998年至2002年五年《统计年鉴》的分县数据为依据,考虑分县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直接算账到县,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县。

  二是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财力补助,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奖励政策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缓解产粮大县财政收支困难,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

  三是奖励入围县一定三年,动态监管。奖励范围是:1998年至2002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大于1000万斤的县;此外,考虑到一些县尽管达不到上述条件,但对区域内的粮食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对粮食供求产生重大影响,也纳入奖励范围。按上述条件筛选,基本上反映了我国产粮大县的概貌。对入选的县进行动态监管,对粮食生产下滑,不再符合产粮大县条件的;或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奖励资格。

  记者:落实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需要地方做好哪些工作?

  朱志刚: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地方要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措施。一是要提前研究,早做预案,根据本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要统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力,解决好落实奖励政策遇到的特殊问题,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三是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管理,防止截留挪用,确保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监督县级政府用好奖励资金。四是建立对产粮大县的动态监测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五是对中央财政直接进行奖励的县,地方原来的有关支持政策不能减少。中央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是在原来基础上的额外奖励,不能把中央的奖励作为地方转移支付的抵扣因素。

  据了解,湖北河南新疆三省(区)已迅速行动,率先决定从今年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对本省(区)的粮食主产县进行奖励,妥善解决本省(区)的特殊问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奖励政策。各省财政加大支持粮食生产的举措,放大了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的政策效应,对稳定我国粮食生产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记者:为落实好粮食直补及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财政部近期将采取哪些措施?

  朱志刚:财政部党组已把实施粮食直补和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列为我部2005年财政支农工作重点。近期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对粮食主产省办理粮食直补资金借款,确保粮食直补资金足额到位。我们实施粮食直补,是把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风险基金,拿出一部分来,直接补贴种粮农民。考虑粮食主产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启动时间不长,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今年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省继续给予借款支持。二是督促地方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005年的粮食直补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后由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今年的粮食直补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特别是改按播种面积进行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做更细致的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三是研究制定落实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实施预案。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是今年一项新的财政支农政策,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落实到位,我们已研究制订了详细的实施预案,先后征求了地方及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待3月份全国人代会批准财政预算报告后,立即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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