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18.2亿为黑龙江吉林做实社保个人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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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21: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刘菊花、刘铮)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2日透露,2004年中央财政对黑龙江、吉林两省社保“并轨”和“做实”共给予补助45.7亿元,其中做实个人账户累计补助了约18.2亿元。 张国宝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继辽宁之后,国家在黑龙江、吉林两省推广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按照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做
张国宝同时表示,东三省改革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已经开始实施。对已实现再就业的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要的经济补偿金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并且已经下达2004年年度补助额27.5亿元。截止到2004年底,吉林省已经完成并轨、审核31.4万人,黑龙江已经完成并轨、审核68.2万人,目前正在陆续发放经济补偿金和偿还债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