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禁止个人承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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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08:40 新京报 | |||||||||
北京首次出台专业劳务分包招投标规定 本报讯(记者谢炜)今后,个人将不得从事承揽劳务分包的业务。市建委昨天透露,《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昨起施行,结束了北京市专业劳务分包招标投标缺少规定的历史。
根据该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办法》针对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招标特点明确要求,专业分包在200万元以上、专业分包在200万元以下但含政府投资或者融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在50万元以上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施工分包工程的承包人。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参加投标。禁止个人承揽劳务分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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