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
严重资不抵债达1.92亿元
明思克昨被裁定破产
【本报讯】(记者吴涛)经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宣告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思克航母公司)破产还债,并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据悉,明思克航母公司目前仍将在清算组的监督下正常经营。今后是否继续经营,将提交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决定。
市中级法院裁定显示,明思克航母公司1998年12月由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92亿元、唐万平出资人民币3080万元成立。该公司成立后经营正常,盈利状况较好,但因受资本方贷款及担保影响,承担巨额银行利息,致使负债额不断加大。由于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盐田支行先后向法院提出让明思克航母公司破产还债的申请。法院于2004年10月29日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明思克航母公司的9名债权人到庭听取了主审法官宣读裁定,并举行了首次债权人会议。据相关审计显示,截至2004年11月,明思克航母公司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7亿余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75亿余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92亿余元。
明思克航母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明思克航母经营状况一切正常,经营效益也保持不错的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