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市试行绿色GD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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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7:0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刘世昕) 绿色GDP将不再只是纸上谈兵的概念话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透露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已于近期在10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 10个试点省市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和四川省。试点工作将历时一年。
试点工作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框架。二是开展污染损失调查。通过对污染损失案例的调查,建立地区污染经济损失估算模型和估算方法,确定估算技术参数;按国家技术组提供的调查表收集数据,完成大气污染损失、水污染损失、固体废物污染损失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核算。三是开展环境核算。开展环境污染实物量核算;按国家技术组提供的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调查表,进行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项目调查,确定内部环境污染治理成本;调查社会环保支出情况,确定外部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在污染损失调查、污染实物量核算和环境污染治理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环境核算。 潘岳在去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世界各国还没有一套公认的绿色GDP核算模式,实施绿色GDP核算体系,面临着技术和观念上的两大难点。 技术的难点是如何来衡量环境要素的价值。例如,砍伐一片森林,原木的销售价可以纳入GDP统计。但因为森林砍伐而导致依赖森林生存的许多哺乳动物、鸟类或微生物的灭绝,这个损失是多大呢?森林砍伐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的账又该如何算? 观念的障碍也不小。潘岳说,一旦实施绿色GDP,必将带来干部考核体系的重大变革。现在要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放在一起综合考评,会使很多干部想不通,形成诸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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