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集团千万女巨贪薛秀娟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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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10:09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本报曾报道的《利用职务便利大开狮子口女经理一搂就是上千万》,在北京市二中院有了结果。二中院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判处薛秀娟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1993年至2002年间,薛秀娟在担任北京化学工业集团资金调剂中心综合开发部经理期间,利用管理北京化工集团保险账户的职务便利,采取直接侵吞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将保
1996年9月至1998年间,薛秀娟又将北京化工集团保险账户中的46万元和630余万元公款挪用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金仕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人世纪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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