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4月起汽车销售需经厂家授权 汽车经销商面临大洗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03:37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刘霞)从今年4月1日起,汽车经销商在卖车的时候,要想成为一级经销商,必须经过厂家的直接授权。在商务部于上周五联合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之下,汽车经销商同时经营多个汽车品牌将有很大难度。

  《办法》中称,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
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换句话说,4月1日之后市场上绝大多数汽车经销商将以4S店形式出现,而那些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却没有得到厂家直接授权的经销商,就只能作为已经获得许可经销商的二级以及三级代理商。

  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有可能直接促使经销商重新洗牌,此举虽然深受以集团化经营的大经销商欢迎,而多种品牌经营的汽车销售公司将面临“雪上加霜”的境地。

  联拓集团北方区兰经理告诉记者,没有取得厂家授权的汽车销售商大多集中在汽车市场中,那些中小经销商大多以“拼车”为生,他们往往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恣意压低价格,导致汽车价格不稳定,使消费者不能得到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这对中国汽车销售市场是有很大危害的。目前在日本,汽车销售就是采用专卖店形式,欧洲初期的汽车销售模式也是如此,可见按照《办法》规定,中国的汽车经营也在与国际接轨。

  但北京某大型综合汽车销售公司的李经理却对新规定表示担忧。该公司一个展厅本来可以放十多个品牌的汽车,可方便消费者选车购车,同时也有利于资金周转。但施行品牌销售后,限制了汽车经销商经销的品牌数量,在目前汽车市场如履薄冰的情况下,更增加了生存的难度。“毕竟取得品牌代理操作起来难度太大。”李经理认为。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认为,该《办法》最大的问题就是授权问题,对于大部分未经授权的经销商,现在要做的是尽量争取授权,这就意味着经销商队伍会发生变化。同时他认为,《办法》的实施不会一蹴而就,会有一个过渡期,以适应新老交替的市场,预计这个过程会贯穿整个2005年。

  苏晖表示,《办法》实施之后,经销商如果争取不到合法的经营资格,势必在退出市场前甩货退市,到那时市场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价格混乱。

  据了解,北京市有汽车经营资格的经销商超过2000家,实际发生经营行为的1093家,其中从厂家直接取得品牌特约经销权的汽车经销商有200余家。《办法》实施后,很大部分经销商将不再具有汽车销售的资格。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