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27日电(记者刘铮)为确保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将对各省区市的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逐个抽查,并对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记者从正在南宁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了解到,国家统计局将组建31个国家级数据质量抽查组,负责各省份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各地将组建省级数据质量抽查组,协同国家抽查组工作。
国家统计局将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直接抽取各省份的若干个县(区),再抽取若干个居委会、村委会,抽中的居委会、村委会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作为抽查对象。抽中县(区)辖区内全部普查单位填报的原始普查表将封存。
国家统计局计划6月中旬派出国家数据质量抽查组奔赴各地,在事先不通知名单的情况下,对抽定的一个居委会(村委会)直接抽查,再选择省级抽查组抽查过的一个居委会(村委会)进行二次抽查。
这次数据质量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漏报或虚报情况,以及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和录入质量。抽查所需费用,由国家支付。
国家统计局将各省份数据质量抽查情况汇总后,计算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填报率及主要指标误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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