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刘菊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室内加热器(电热取暖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27日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在浙江、上海、广东、江苏、安徽、山东、北京、湖北等8个省市60家企业的60种抽查产品中,电热取暖器抽样合格率为83.3%。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表示,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部分小型企业的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本次抽查的18家大型企业的18种产品全部合格,34家小型企业的34种抽查产品合格率仅为73.5%。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四个:一是部分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或受到损坏。二是部分产品的内部布线不符合要求,导致产品不能有效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存在触电的潜在危险。三是部分产品的输入功率超差。输入功率过大会使消费者电源配备发生故障,输入功率过小则影响加热取暖效果。四是少数产品的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
四家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广东“美的”远红外电暖器、上海楚乔的“楚楚”多功能浴霸、宁波“奥乐”取暖器、浙江“奥华”多功能取暖器。三家企业因其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宁波福海电器NSB-60A型220V/600W的全反射红外线取暖器、宁波耐斯宝电器DM100-B型220V/1000W的室内取暖器、宁波双鹰电器NSB-80型220V/800W的“中鹰”取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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