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樊篱撤去民营企业如何弄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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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11:05 证券时报 | |||||||||||
日前,针对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受到过多限制的现象,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至此,垄断行业的大门已向民营资本敞开。 《若干意见》是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它的
实际上,这些行业无论是公有改为民营,还是公有、民营共存,行业的垄断性质是无法改变的。有垄断就有垄断利润,随着垄断行业樊篱的撤去,面对巨额利润,非公有资本必定蠢蠢欲动,乃至一试身手。 我们希望看到的未来图景是:由于投资增长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扩大刺激国家经济的进一步繁荣,而缘于竞争因素的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提高与价格降低又将令国人的生活质量由此跃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不希望看到非公有资本在进入这些行业后,反而借助行业的垄断性只顾赚取超额利润,而去损害国家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不过,当樊篱撤去后,非公有资本是否真能不被歧视,获得国民待遇;或者并不会因为起跑太晚而赶不上已跑了一程的各位竞争对手,从而不能在其中占据位置,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一切还只是开始。
据悉,中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从一九七九年的不足百分之一提高到目前的三分之一左右。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七成以上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从农村转移出劳动力的七成以上亦在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中国官方认为,实践证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完) 相关报道: 中国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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