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案背景下 银监会要求中小商业银行防范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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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4:03 第一财经日报 | |||||||||
高山案背景下,银监会一个月内三次会议要求银行防范风险 本报记者徐以升发自北京 昨天(2月24日),中国银监会在成都召开了2005年全国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会议。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表示,2005年各级中小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要以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这是在中行高山案的背景下,银监会继2月5日召开工、农、中、建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行长“商业银行违法违规案件通报会”、2月18日召开2005年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座谈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至此,在高山案曝光一个月内,银监会三次行长会已经基本覆盖了中国银行业。 在2006年底银行业对外开放大限、银行业改革如火如荼的背景下,作为中国银行业软肋的操作风险或将得到自上而下的监管和重视。 在成都会议上,唐双宁表示,中小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严密防范金融案件的发生,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为银行业的发展和深化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 此外,在唐双宁提出的2005年中小商业银行监管思路中,信息披露、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拨备覆盖率、提高利润率等都是重要内容。唐双宁表示,针对资本充足率,要求上市银行应在2004年底达到8%的监管要求,而且在以后的任何时点均不应低于这一标准,其他非上市银行可以有三年的过渡期,最迟应于2006年年底达到8%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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