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地下钱庄联合行动8个月打掉155个窝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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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21: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田雨、陈菲)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4年4月至12月开展的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统计显示,联合行动期间各地共组织专项打击行动479次,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155个,涉案金额125亿元人民币,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1.1亿元,冻结存折及银行账户460个,冻结资金4200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1943万元人民币。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联合行动中,广东、福建、山东、海南、新疆、浙江、黑龙江等地先后成功侦破了海南“3.12”李奎德地下钱庄案、新疆“8.19”非法买卖外汇案、山东金权在地下钱庄案、浙江封伟龙地下钱庄案、福建“3.18”地下钱庄案、黑龙江“10.15”地下钱庄案、广东陈水源地下钱庄案和陈创文地下钱庄案等重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沉重打击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当地地下钱庄违法犯罪高发的势头。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还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群众、企业通过合法渠道办理买卖外汇、汇兑等金融业务,打压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简化贸易核销手续,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扩大企业外汇收支的自主性,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措施,尽量满足企业外汇收支合理需求;提高个人境外留学供汇标准,允许个人境内人民币卡在新加坡、泰国、韩国使用,允许个人办理贸易项下外汇收付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保持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健全反洗钱协作机制。同时,将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完善相关法律,形成全社会反洗钱和打击地下钱庄的氛围,努力维护我国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 公安部等部门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04333;国家外汇管理局举报电话:(010)68402265。(完)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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