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买辆夏利车 一国企干部被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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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7:4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范红萍) 原北京市邮政器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魏世昭将公款30万元存入他人账户,并提出15万元买了辆夏利车。案发后,魏世昭声称买这辆车是公司对他的奖励,其实公司并未给他奖励。今天上午,查明事实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魏世昭有期徒刑10年。夏利车也要变现后发还给邮政器材公司。 魏世昭今年53岁,住在宣武区广外红居南街。他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4年2月11日
对自己用公款买车一事,魏世昭辩解说,单位经理何松成同意他将房款用于购买汽车,作为对他的奖励,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市一中院审理后查明,在北京市邮政器材公司购房、退房过程中,魏世昭是受单位经理何松成指派出面办理相关手续,王竹丽作为财务科科长亦参与其中。尔后,两人将购房款存入王竹丽的个人账户,又擅自提取15万元用于为魏世昭购买夏利车。这证明两人采取收取公款不入账的手段侵吞公款;有关奖励一节,尚无任何证据佐证,其自身证明力不足,法院不予采纳。市一中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处魏世昭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