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察注重煤矿安全 国家安监局升格为总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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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6: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级政府和煤炭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国务院决定,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治理瓦斯 国务院安排30亿元基建资金 国务院决定今年安排30亿元基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主要用于瓦斯治理。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筹措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要监督企业履行投资主体责任,提足安全技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在煤矿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防范事故 7项措施集中整治瓦斯 会议确定,采取7项措施大力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一是对瓦斯灾害严重的45户重点煤矿派驻安全督导组,进行跟踪监察。二是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安全评估,帮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三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四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五是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监测系统的,一律限期整改。六是加快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科研攻关,尽快取得突破。七是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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