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令加强安全生产 辽宁省副省长停职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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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0:18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北京讯】 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被停职检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级政府和煤炭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坚决防范煤
今年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严肃纪律,国务院决定,辽宁省主管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刘国强停职检查,责成辽宁省政府对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和孙家湾煤矿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待事故原因和责任查明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国务院派出由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为组长的国务院事故责任处理小组,对这起事故进行认真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指出,去年四季度以来,煤炭供应持续紧张,部分地区煤矿超产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突出,国有大型煤矿连续发生3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务院决定,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要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所有煤矿都要落实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会议提出,要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加快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国务院决定今年安排30亿元基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主要用于瓦斯治理。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筹措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要监督企业履行投资主体责任,提足安全技改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在煤矿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会议确定,采取7项措施大力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