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项新政促企业发展 人力资本也可以入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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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00:37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李刚 22日上海报道】 人力资本可入股三万元也能开公司 记者今天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获悉,经上海市委、市政府同意,“促进企业发展三项政策”将在浦东新区率先试行。这三项政策分别是: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人
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是指在上海市工商部门实行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浦东新区将试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其核心内容是根据企业的守法情况区别对待:对守法企业免予审查、免予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当场备案;对违法企业重点检查,针对违法行为予以限期整改或立案查处。目前浦东新区共有各类企业5.3万户,其中无违法记录的一类、二类企业占80%。试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以后,大多数守法企业将从中受益;与此同时,企业因违法受到处罚将会降级,不再免予审查。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克服了现行制度面面俱到而又蜻蜓点水的制度缺陷,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行为,简化手续,由单纯的行政监管转变为信用制约,体现了“守法受益,违法受制”的监管原则。 人力资本出资办法是指从今年3月1日起,人力资本也可成为企业注册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新政策规定,人力资本出资入股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所谓人力资本,是指依附在投资者身上、能够给公司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人才资源通过法定形式转化而成的资本,它可以是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或营销人才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在一些人力资本较为集中、科技含量较高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创意产业,新办法允许人力资本出资入股最高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35%,以加快步伐“把知识、人才、技术变为资本?。该办法的推出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再生产,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在解决科技人员待遇问题、完善企业人才的激励机制方面有重要作用。人力资本出资的核心是促进人才资源通过法定形式转化为人力资本,试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将针对人力资本出资和转让、评估和验资、退出和清算推出具体可操作办法。 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是指,从今年3月1日起,对于注册在浦东新区的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受行业限制、不受区域限制、不受分缴次数限制,只要首次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同时不低于3万元),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分步到位。这样做可以给投资人以更多投资方式的选择,合理化解企业在市场准入时的筹(融)资困难,降低企业出资门槛,有利于鼓励自主创业。同时,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符合正在修订中的《公司法》(草案)的精神,有助于减少虚假出资、垫资验资和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还将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到位情况纳入上海的社会征信系统,有利于实现信用制约。这意味着首次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就可注册公司,浦东新区将鼓励更多的有志者成为小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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