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改制方案上报 财政部特别国债注资可能性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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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02:52 第一财经日报 | |||||||||
工行相关人士披露:发债金额估计在3500亿元~4000亿元人民币 本报记者田宇 发自深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造方案仍未最后敲定,但工行内部人士称“有望于上半年完成”。而来自于银监会和工行内部的消息称,工行的改制方案将作为一项议案经人大程序审议
工行内部相关部门人士向记者证实,此消息并非空穴来风,“方案最后是要上报人大审查通过”。他同时透露,就在今年1月23日,工行内部对拟上报的改制方案“又研究过一次”。 工行改制方案的审批程序与中行和建行明显有所不同。依照中行和建行的审批程序,改制方案首先是报送央行和银监会,然后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后呈报国务院批准。 业内人士分析,工行改制方案之所以报请人大审议,应该与改制方案中的注资人身份和注资形式有关。 一直以来,关于工行股份制改造传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由国家向工行注资,另一种是被工行自己称为“自费改革”的方案,即国家不再向工行注资,工行通过发行债券补充资本金和核销不良资产损失,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财务重组。 而国家向工行注资的方案也有两个,一是沿袭中行、建行模式,由中央汇金公司用外汇资金向工行注资,注资规模大约在400亿美元左右;二是由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形式向工行注资,发债金额估计在3500亿元~4000亿元人民币。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国家不大可能采用工行“自费改革”的方案。2003年12月,政府已经动用外汇储备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注入了225亿美元的资金,如果采取“自费改革”方案,对工行显然有失公平。而从工行改制方案报请人大审议的迹象来分析,“应该是打算采用国家注资的形式,而且由财政部来注资的可能性很大。” 上海资深金融法律专家余爱国也认为,工行改制方案报请人大审议反映出一种讯息,很可能是财政部将以注资人的身份出现。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报请人大的必要。 他进一步分析说,中行、建行获国家注资是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完成的,可以绕过一些法律上的障碍。但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毕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出资主体,如果工行的方案是由财政部注资,或财政部作为注资人之一,则从法律上应当走人大程序。他同时称,中央汇金公司向中行、建行注资的模式曾遭受质疑且反弹较大,因此,国家在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对注资人及注资形式进行多种尝试是必要的。 据记者了解,在拟定和上报改制方案的同时,工行的治理结构改革一直在进行之中,并有意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 有媒体报道,2004年,工行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工行的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进行整体规划。经过几个月的工作,普华永道提交的一份规划方案已通过工行的验收。同时,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工行的外部审计也已在2004年底由最初的16家分行扩大到整个工行系统。 前述工行内部高层人士还向记者透露,工行下一步确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考虑。去年,工行曾派人专程赴美国等地与目标对象进行过接触。不过,目前应该还没有到甄选和实质性谈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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