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人才和金融企业落户北京可享受众多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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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11:07 京华时报 | |||||||||
本市为金融人才和金融企业落户北京提供优惠 本报讯 (记者杨杨 叶永笔)今后,在京工作的金融企业人员不但可以享受住房、买车等方面的优惠,一些本市急缺的专业金融人才还可以办理进京户口。市发改委昨天公布,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在本月初开始实施,金融人才和金融企业落户北京都将享受众多优惠。
《意见》规定,金融企业聘用的属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办理调京手续并办理本市户口;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金融企业聘用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户口。金融企业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由人事部门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考,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需在中小学入学或借读的,由有关区县政府负责安排。 《意见》为金融企业落户北京提供了资金补助和购租房补贴。对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对在京注册的金融企业购买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的,实行三年租金补贴。该规定在金融街试点,由西城区政府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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