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税务总局 > 正文
 

征收方案尚未出台 物业税年内不开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09: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日前北京传出消息说,物业税将在北京、重庆、深圳三地试点征收。同为模拟税评测算城市的南京为何未进试点名单,南京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税2005年内不可能开征,即使征收,也将是全国统一征收,是否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如今仍无结论。

  据该人士解释,目前国家就物业税征收方法、税收数据等问题展开调研,而该调研
项目的名称即为“房地产模拟税评试点”,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所说的试点城市,只是指开展调研的城市,南京也是其中之一。另外,此次调研并未涉及开征时间,但从目前调研进度看,物业税不可能在2005年内开征。即使开征,也是全国统一征收,不可能只对某个城市征收物业税。至于土地出让金是否会被纳入物业税,该人士表示:“征收方案尚未出台,暂无定论可言”。

  不过记者还是从内部知情人士处获知,物业税征收的比例可能在0.1% 1.5%之间。而物业税的征收对象则以商品房为主。也就是说,如果买一套价值为100万元的商品房,那么每年将可能要缴纳1000元-15000元的物业税款。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成为房产开发商的最大开支,在销售价中约占40%左右,如将其纳入物业税,使消费者分期上缴国家,那么日渐走高的房价将下降三四成。(周西宁)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