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北京传出消息说,物业税将在北京、重庆、深圳三地试点征收。同为模拟税评测算城市的南京为何未进试点名单,南京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税2005年内不可能开征,即使征收,也将是全国统一征收,是否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如今仍无结论。
据该人士解释,目前国家就物业税征收方法、税收数据等问题展开调研,而该调研
项目的名称即为“房地产模拟税评试点”,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所说的试点城市,只是指开展调研的城市,南京也是其中之一。另外,此次调研并未涉及开征时间,但从目前调研进度看,物业税不可能在2005年内开征。即使开征,也是全国统一征收,不可能只对某个城市征收物业税。至于土地出让金是否会被纳入物业税,该人士表示:“征收方案尚未出台,暂无定论可言”。
不过记者还是从内部知情人士处获知,物业税征收的比例可能在0.1% 1.5%之间。而物业税的征收对象则以商品房为主。也就是说,如果买一套价值为100万元的商品房,那么每年将可能要缴纳1000元-15000元的物业税款。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成为房产开发商的最大开支,在销售价中约占40%左右,如将其纳入物业税,使消费者分期上缴国家,那么日渐走高的房价将下降三四成。(周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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