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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亿元保险资金入市细则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 11: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迪)昨天,中国保监会以“实质性突破”为题,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鸡年股市开盘的头一天,怀揣约550亿元符合规定资金的保险公司,终于拿到了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投资的具体规则。

  2004年10月25日,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但此后却“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直至昨天,相关配套文件才予以正式公
布。保监会表示,此举“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操作技术问题已得到解决,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据悉,为有效控制风险,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将联合建立对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协同监管机制。

  《通知》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保险机构投资者的所有传统保险产品和分红保险产品,申报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投资者上年末总资产的10%,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发行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发售的总量;保险机构投资者的单个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申报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总额,申报的股票数量分别不得超过发行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发售的总量。

  保险公司希望获得独立席位进行交易的愿望这次也得以实现。《通知》称,“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独立席位是指保险机构投资者专门用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专用席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专用席位,还可向证券经营机构租用专用席位。

  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也可按此规定办理股票投资的相关手续。保监会表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增加市场投资机会,是促进保险盈利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理念出发,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参与股票市场交易。”

  新闻链接

  保险资金入市受严格监管

  在制度建设上,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证券账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问题,确保操作流程环节清晰,责任明确,衔接顺畅。

  在风险管控机制上,中国保监会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成功经验,引入了专业的第三方托管,确定了托管银行的外部监督职责,建立了分工明确和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并充分发挥托管银行的信息优势,解决监管部门实时监管的数据来源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在操作技术上,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共同研究改进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清算方式和交易模式,从制度上保障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为有效控制风险,维护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股票资产安全设置了重要屏障。

  在市场监管上,三个监管部门经协商,决定建立对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有关金融机构从事保险资金运用相关业务的监管协调,共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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