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放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 10:05 珠江晚报 | |||||||||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中称,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已经基本过渡到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阶段。 据悉,2004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对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但其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2.3倍。
据有关规定,所有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保持不变,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至此,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已经基本过渡到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的阶段。
|